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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发布人:王雪  发布时间:2020-07-16   浏览次数:1672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为深入贯彻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培养国际化高端外语人才,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外国语学院特制定第二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总则

1条  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基本条件、范围、设置及发放等参照学校《关于进行2020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通知》研院发【2020】27号执行。

2条 奖学金评定以综合测评成绩为主要依据。

3条 奖学金的评审面向学生公开,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将评审结果面向全院硕士研究生公示。

二、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构成

4条 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院长助理)担任,评审小组成员包括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英语系主任、俄语系主任、研究生教学秘书、辅导员。

三、奖学金分配方案

5条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按照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俄语)、俄语语言文学、英语翻译、俄语翻译等六个研究方向进行评定。

四、学业奖学金参评学生范围

6条 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硕士研究生范围为2019级非定向就业类硕士研究生(有协议规定的,执行协议政策)、定向就业类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国防生。

7条有纪律处分等情况的研究生处分期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五、奖学金评定细则

8条 奖学金评定综合测评成绩由研究生筛选成绩、论文工作成绩、科研工作成绩、导师评价、德育成绩五部分组成,其中研究生筛选成绩占60%,论文工作成绩占15%,科研工作成绩育成绩占15%、导师评价占5%、德育成绩占5%。

9条 研究生筛选成绩占60%,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手册》中的“筛选成绩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10条 论文工作占15%。论文工作由论文开题时,根据学科相关性分为若干开题答辩组负责。每组设小组负责人一名,每位学生的成绩为该组中参加开题答辩的所有答辩专家分数取平均值。总分15分,分为优秀(≥13.5分)、良好(≥12分且<13.5分)、中等(≥10.5分且<12分)、合格(≥9分且<10.5分)、不合格(<9分),其中 “优秀”不超过25%,“合格、不合格”不少于15%。

11条 科研工作占15%,科研工作主要为发表学术论文(或译文)。

(1) 学术论文(或译文)发表时,学校署名必须为“哈尔滨工业大学”

(英文为“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2) 同一内容的学术论文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计算;不同内容的学

术论文可累计加分。

(3) 刊物原则上至少应为正规大学学报或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外语类

刊物可为集刊或内刊(无正规刊号)。增刊论文相当于1篇论文集

论文。

(4) 每位作者在同一刊物发表的论文一年只认定一篇。

(5) 每篇论文原则上应超过4000汉字或者等量外文。

(6) 每篇译文原则上应超过3000汉字或者等量外文。

(7) 作者排序及论文权重如下:

a) 每篇AHCI或SSCI论文相当于2篇本学科CSSCI源刊论文。

b) 独著论文系数为1.0。

c) 两人合著论文,第一作者系数0.6,第二作者0.4(第一作者署名应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如果教师与学生合作,二者均算第一作者。

d) 三人合著,第一作者系数0.5,第二作者0.3;第三作者0.2。

e) 更多作者合著,不予考虑。

f) 每篇书评(review)相当于0.5篇论文;每篇访谈相当于0.3篇论文;每篇会议综述相当于0.4篇论文;动态、会讯等不算论文。

g) CSSCI源刊论文以南京大学发布的CSSCI期刊目录为准(每两年更新一次)。

  

具体加分细则如下:

学术论文(每1.0篇)

加分

SSCI、A&HCI检索论文

15

本学科高水平期刊

10

本学科CSSCI检索论文

7.5

CSSCI检索论文、本学科核心期刊论文、本学科CSSCI扩展版期刊论文、本学科高水平期刊译文

5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CSSCI扩展版期刊论文、本学科CSSCI集刊论文、本学科CSSCI期刊译文

4

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论文、CSSCI集刊论文、CSSCI期刊译文

3

正规大学学报、本学科内刊论文、核心期刊译文

2

正式出版论文集论文、增刊论文、内刊论文、普通期刊译文、国际会议大会宣读论文

1.5

国际会议小组宣读论文

1

国内会议大会宣读论文

0.5

国内会议小组宣读论文

0.25

*期刊论文应提供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宣读会议论文应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条 导师评价占5%。导师评价分5个等级:优秀计5分,良好计4分,中等计3分,合格计2分,不合格计0分。

13条 德育综合表现占5%。德育加分满分为5分,分别是获奖加分(占50%)和竞赛加分(占50%)。

1、获奖加分(同一奖励取最高分,不可累积加分)

全国三好学生(标兵)、全国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全国优秀大学生(标兵)、全国优秀团员(标兵)、全国优秀团干部(标兵)、全国优秀大学生(十佳)、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2.5分

省三好学生(标兵)、省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省优秀大学生(标兵)、省优秀团员(标兵)、省优秀团干部(标兵)、省优秀大学生(十佳)、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2.4分

全国三好班级(标兵)成员、全国优秀团支部(标兵)成员、校五四青年奖章、校优秀党员、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省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2.2分

校三好学生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校优秀团员标兵、校优秀团干部标兵、校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社会实践先进集体(标兵)成员、全国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标兵)成员、校十佳运动员

2分

省三好班级(标兵)成员、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省优秀团支部(标兵)成员、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团干部、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校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1.5分

校三好班级标兵成员、校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校优秀团支部标兵成员、校优秀党支部成员、省社会实践先进集体(标兵)成员、省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标兵)成员

1分

校三好班级成员、校优良学风班成员

0.5分

2、竞赛加分(经过奖学金评定小组认定、与专业相关的同一竞赛取最高分,不可累积加分)

国际或国家级竞赛一等奖个人项目作者

国际或国家级竞赛一等奖集体项目第一作者

2.5分

国际或国家级竞赛二等奖个人项目作者

国际或国家级竞赛二等奖集体项目第一作者

2.3分

国际或国家级竞赛一等奖集体项目其他作者

国际或国家级竞赛三等奖个人项目作者

国际或国家级竞赛三等奖集体项目第一作者

省部级竞赛一等奖个人项目作者

省部级竞赛一等奖集体项目第一作者

2分

国际或国家级竞赛二等奖集体项目其他作者

省部级竞赛二等奖个人项目作者

省部级竞赛二等奖集体项目第一作者

1.8分

国际或国家级竞赛三等奖集体项目其他作者

省部级竞赛一等奖集体项目其他作者

省部级竞赛三等奖个人项目作者

省部级竞赛三等奖集体项目第一作者

1.6分

省部级竞赛二等奖集体项目其他作者

1.2分

省部级竞赛三等奖集体项目其他作者

校级竞赛一等奖个人项目作者

校级竞赛一等奖集体项目第一作者

1分

校级竞赛一等奖集体项目其他作者

校级竞赛二、三等奖个人项目作者

校级竞赛二、三等奖集体项目第一作者

0.5分

1)国家级竞赛:由教育部、团中央和财政部批准的全国范围内的、高水平的学生竞赛。国际竞赛级别等同于国家级竞赛。

2)省部级竞赛:以上与国家级比赛相应的省级竞赛或地区级竞赛(如东北三省)。

3)校级竞赛:以上与省级比赛相应的校内选拔赛,或由学校职能部门牵头组织的全校范围内的学生竞赛(至少两个以上学院学生参加)。

、附则

14条 如发现当事人存在故意弄虚作假的行为,参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15条 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20年7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