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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先进班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0-21   浏览次数:588

各班级、全院同学:

为深入推动我院先进班集体创建,切实加强学风、班风、寝风建设,积极营造勤学善学、创先争优、典型引路、榜样引领的校园文化氛围,外国语学院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开展校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项类别

1.先进集体奖项:优良学风班、三好班级、三好班级标兵。

2.学生先进个人奖项: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留学生。

3.教师先进个人奖项:优秀专兼职学生工作者、优秀专兼职学生工作者标兵。

备注:优秀学生干部从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以及优秀的寝室长同学中产生,三好学生由班级民主投票产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在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基础上产生。

二、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工作于2015年10月20日――11月20日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10月20日――10月25日

学工办下发通知,各小班根据通知组织评选,各班班长将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及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标兵申请名单在23日11点前发送至wgyxyhit@126.com邮箱;

10月21日――10月25日

学生网上申请;

10月26日――10月29日

学院进行网上审核审批、联评、名单汇总;

10月30日――11月8日

学院进行公示,学校审核报送材料;

11月9日――11月15日

学校整理、核实获奖候选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

11月16日――11月20日

学校印发表彰文件,并召开表彰大会。

三、评选目的和原则

评比工作要本着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进行评选,宁缺毋滥,禁止弄虚作假事情发生,一旦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文  电话:86412669

      

                                               哈尔滨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5年10月21日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办法(修订版).doc

附件2.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标兵事迹材料模板.doc

附件3.外国语学院各奖项名额分配.docx

附件4.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标兵)参评步骤.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