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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评选2015届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4-16   浏览次数:844

为认真抓好大学生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培育工作,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根据学校下发《关于评选2015年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文件要求,在2015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

评选范围为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学生,比例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10%,即本科生9人,研究生4人。

专业

比例人数

  名额分配

10级俄语-飞行(15人)

1.5

3

11级俄语(15人)

1.5


11级英语(19人)

1.9

2

11级英语-机械(19人)

1.9

2

11级日语(19人)

1.9

2

英语文学(8人)

0.8


3

英语语言学(8人)

0.8


英语翻译(14人)

1.4


俄语文学(3人)

0.3


1

俄语翻译(5人)

0.5


日语系(2人)

0.2


(注:申报人数不足名额的系则顺延给申报人数多的系)

二、评选标准:

1.本科生: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学生中达到前30%,坚持锻炼,身体健康,具有坚韧的意志品质和拼搏进取的精神;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2.研究生: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学生中达到前50%,其中在科研项目、科技论文、申报专利项目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优先考虑;

3.对于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但需提交真实详细的证明材料。

三、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1.2015届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候选人由学生自由申报产生,候选人以第三人称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4月16日-20日公布评选通知,报名;

3.4月21日,学院学工办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入围名单;

3.4月22日,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投票,按照学生的得票排名产生结果,评审委员会组成:由教师和学生组成,学生评委在评选前随机抽取学号产生;

4.4月23日,学院上报评优结果;

5.4月24日-4月30日,学校联评材料,公示评审结果,印发表彰文件,颁发获奖证书。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哈尔滨工业大学2015届优秀毕业生都需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学院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2.申报截止时间:候选人将附件1《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以及附件2《学院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在4月20日(周一)11点前上交到学院学工办电子版材料发送到wgyxyhit@126.com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其他说明:

    学校评选结果公示后,到毕业生离校前,对有考试成绩不合格,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以及有举报的优秀毕业生,一经核实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6412669。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2 学院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附件3 优秀毕业生申请人在其他方面表现优异评审标准


哈工大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