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传承和弘扬学校“精神引领、典型引路”的优良传统,推动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总结评选表彰学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中涌现出来教工典型,引领全院教师崇尚荣誉、坚守争上、追求卓越、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表彰办法。
一、表彰内容
外国语学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
二、评选范围
我院在职教职工。
三、荣誉奖项评选基本条件
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重大事件中敏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避免事态恶化、为学院发展和学生安全做出特别贡献的个人。
四、评选办法
外国语学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由学院提名和个人申报两种方式产生。所有参评教师均需填写《外国语学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申报表》,并在2020年12月23日前发送至邮箱hitwgy@163.com,由学院领导小组最终评审后确定获奖名单。
五、附则
1.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哈尔滨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