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
2015年寒假将至,为确保寒假期间学院各方面的安全稳定,使广大师生过一个丰富多彩、和谐健康、安全稳定的假期,根据学校放假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校2015年寒假放假时间及假期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生1月10日(星期六)放假, 2月28日(星期六)、3月1日(星期日)到校办理注册,3月2日(星期一)上课。
二、寒假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
各小班班长、团支部书记要充分认识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从全面建设和谐校园、维护本院师生根本利益出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稳定工作措施。
2.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放假前,各小班、团支部要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要做好冬季用电安全工作,杜绝违章用电现象的发生,确保不发生各类火灾事故。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3. 做好安全意识工作
学生自行外出活动时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规定,遵守公共秩序,不要到未开放的区域旅游、探险;遇有紧急情况发生时要规避危险,准确及时使用120、119、110、122等求助和报警电话,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公共秩序意识,提高防灾避险和自我救护能力。
4. 加强学院安全管理
各小班、团支部在寒假举行大型活动、集体活动、就业实习、社会实践等外出活动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批,并根据学院请假制度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建议寒假在校学生在晚10点前返回宿舍并尽量结伴同行。根据哈尔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加强校园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各小班、团支部要自觉遵守法规,依法、文明、安全地燃放烟花爆竹,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节日氛围。
5.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寒假期间,学院设立值班室,各小班、团支部负责人遇到紧急或突发情况要及时上报值班老师和学院辅导员(协理员)老师,联系方式:赵文 13895777297。
6. 切实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各项工作
学院高度重视留校学生的各项工作,切实安排好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特别要关心困难学生的疾苦,留校学生的负责人另行通知,离校学生统计名单于1月5日(周一)12点前上交给各年级辅导员。
特此通知。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