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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发布人:李婷  发布时间:2022-08-17   浏览次数:409

外国语学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奖励我院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哈工大研[2021]16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外国语学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外国语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组织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细则和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等工作。

  任:李雪、董霖

副主任:韩晓蕙、庞东贺

  员:李慧杰、周之南、刘颖、童丹、李婷、王雪、学生代表2

二、申请条件及评选范围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课程学习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在前50%;在科研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学位论文进展状态好,并已取得显著成果。

(二)评选范围

1.学制范围内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

2有纪律处分等情况的研究生处分期内不能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原则

(一)奖励标准

    按照国家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2万元。

(二)名额分配原则

国家奖学金名额由学校下发同一年度国家奖学金不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

四、评选过程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

学院公示国家奖学金成绩排名结果。

(二)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2101711点前将纸质版送交外语楼205教学秘书李婷学院在外语楼205公示申请人材料。

(三)学院初评

学院进行初评研究方向、综合测评成绩科研加分和德育加分参照《外国语学院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不少于学院获奖名额1.2倍数量的学生参加复评。

(四)学院复评

2022102411点,过初评的学生将复评答辩PPT交至外语楼206研究生辅导员王雪,抽签决定答辩顺序。为保证答辩顺利进行,规定时间过后答辩材料将不能进行替换。

1025日下午2学院在外语楼209统一组织复评。复评以答辩的方式进行,参评学生需以PPT形式介绍个人情况并回答现场专家评委的提问,每人5分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学生答辩后以现场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学生名单。答辩环节可允许其他研究生旁听。对于复评时学生导师当评委的情况作如下要求: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复评环节中,研究生导师不给自己所带学生打分。

1026日—111日,学院公示获奖学生名单。

(五)名单公示

院公示获奖学生名单,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期间提出申诉。

(六)名单上报

学院将获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五、未尽事宜由外国语学院解释说明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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