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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党委关于开展2019年“七一”表彰的通知
发布人:韦忠斌  发布时间:2019-06-10   浏览次数:639

各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激励全院共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学院发展和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学院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组织开展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等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项

凡组织关系隶属外国语学院党委的党支部、正式党员均可参加评选。

(一)先进党支部

1.名额分配

学院党委原则按不多于支部数30%进行表彰,其中:学生先进党支部1-2个、教师先进党支部1-2个。

2.评选办法

各党支部自由申报,学院党委组织评选。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名额分配

在党组织关系隶属学院党委的中共正式党员中评选推荐,教职工和学生原则上分别按正式党员数10%推荐,每个党支部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人选1-2人。

2.评选办法

符合条件党员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各党支部采用民主公开的方式进行评议,每个支部推荐1-2人上报学院党委,学院党委组织评选。

(三)优秀党支部书记

学院党委原则按不多于支部数30%进行表彰。自由申报,学院党委组织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

1.政治功能突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有较强的组织力,团结带领师生员工围绕学校及本单位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支部做到“七个有力”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师生有力,宣传师生有力,凝聚师生有力,服务师生有力。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支部活动特色鲜明,有典型做法和创新经验。

3.党员和群众认可度高。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师生党员和群众中凝聚力和影响力较强。

4.2018年度党支部考核评价结果应为“优秀”。

(二)优秀共产党员

1.教工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密切联系师生,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管理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表现突出。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受到党员和师生广泛赞誉。2018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应为“优秀”。

2.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努力在成长成才中做表率。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2018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应为“优秀”。

(三)优秀党支部书记

1.优秀教职工党支部书记条件

政治素质高,党性原则强,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党建责任意识,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带头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热爱基层党建工作,熟悉所在支部情况,党务工作能力突出,具有较好的号召力和带动性,支部工作先进;教学科研能力突出,业绩显著,在学术上能发挥带头人作用。

工作积极主动,熟悉党的建设理论和党的工作业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研究党建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主动关心师生员工思想状况,道德品质好,师德师风优良,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在师生员工中有较高威望。2018年度党支部考核评价结果应为“优秀”。

2.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条件

热爱党务工作,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为党,认真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到位,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品学兼优,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全面发展成才,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以党建带动班级进步,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年)级事务管理,努力维护学校稳定,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018年度党支部考核评价结果应为“优秀”。

三、有关要求

1.本次评选表彰以党支部为单位,做好推荐工作的组织、审查把关和材料上报工作。在推荐申报过程中,各支部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将通知要求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参与,并主动接受师生监督。要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坚持宁缺毋滥,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经得起考验。

2.材料要求

1)先进党支部

一张党支部全体成员近期合影、附件1

2)优秀共产党员

一张个人工作近照、附件2

3)优秀党支部书记

一张个人工作近照、附件3

上述材料,620日(周四)17:00前,以支部为单位将材料电子版打包,以“2019七一表彰+支部名称”命名,发送至weizhongbin@hit.edu.cn

联系人:韦忠斌,8641451486414509

  

附件:

附件1:外国语学院先进党支部审批表.docx

附件2:外国语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docx

附件3:外国语学院优秀党支部书记审批表.docx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

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9610